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202条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执行法院必须立案审查。如果执行法院拒不立案,可以向上级法院依据《执行规定》129条申请执行监督。
不立案,哪个庭也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