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使用旧户口本去办事,否则容易造成信息混乱,给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丢了补办了一本新户口本,旧的户口本就已经被注销,不能再使用。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楼主,要你们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办的,你是不能办的。
你好!户口本是不存在注销一说的,如果补办的新户口本和以前的户口本登记的相关信息没有变更的话,原则上来说两者都可以使用,但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时已经将补发的相关情况记录在案,未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应当使用新签发的户口本办理各类业务,如果又找到旧户口本的,也应该把旧的交回公安机关统一销毁。
可以的,完全和新的一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