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前妻离婚前有抚养方面的出资协议,你可以诉讼于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你和孩子的权益。
如果没有,你可以找到前妻协商看孩子的问题。
我认为,身为女性,除了个别无人性的例外。没有一个母亲不挂牵孩子的。
根据你的描述,离异之后孩子的母亲也曾经给过2000块钱,这也足以说明他还是挂念孩子的。
如今,她又离婚既不出资也不出面看孩子,可能她有不得已的苦衷。
如果他生活条件宽裕,我想她肯定会出钱出面去看孩子。
或许不去看是因为自身难保,如果去看孩子,必然有花销,无钱给孩子买东西,看了会更心痛。希望你能理解。
即使她有能力不去看孩子,你既然承担了孩子的责任,再去追究前妻即无力又添堵。
希望你能转变思维,坦然面对。
以后就跟孩子说,你妈妈去国外了。
把对方的探视权取消,不给她视频,也不允许她探望。
自己好好陪孩子。
没有办法,人家不自觉不负责任只生不养。
她要改变,除非遇到什么大事转变,或者领悟到什么,或者有所求。要不然,是不会有变化的。
可能她对你还有怨,目前她的生活也不好。无论如何不管孩子是不对的。遇到这种事情,孩子很可怜,作为父亲,你要尽力多给孩子些爱。在孩子面前不要说他妈的坏话。
这没有办法,这种人比较自私,放着自己的亲生骨肉不管,就算没钱,至少要给孩子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