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权利不是只分为"物权"和"债权"两大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是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我国民法的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而物权和债权则是财产权利范畴之内的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