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被法院起诉对子女上学有影响吗?

2025-04-28 15: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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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话,法定担保期限为履行期满后六个月
对这个规定的理解,包括很多搞法律工作的都搞不清楚。很多人理解成,必须在履行期限满六个月内起诉担保人,否则无效。但这样的理解明显对债权人不利,这样不是逼债权人要在六个月内起诉吗,这样实际上对担保人也不利,等于没有商量、宽限的余地了。
看过一本有关担保法司法解释的书,对这个问题该书的观点是,只要债权人在六个月内向担保人主张了权利,担保期限的作用就完结,此时诉讼时效开始适用,即从向担保人提出要求开始,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此后有关时效的中断、中止同样适用,这样与普通民众的常识与相符。
2、如果你问的不是担保期限的问题,是问担保人的诉讼时效超过后,是否还要承担代为清偿的责任。
这个问题,同样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对此,我的理解是,债务人的主债务诉讼时效,与担保人的担保诉讼时效,是分开计算的,其中一人的诉讼时效超过,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只能向另一人主张权利。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停上两年不向担保人追索,诉讼时效超过后,担保人可拒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