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到底要不要将原因在24小时之内告诉

2025-04-27 04:58:1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上面明确指点住所地除无法通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回答2:

关系国家安全机密等在内。

回答3:

你说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