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均应当悬挂国徽。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悬挂国徽。另外,在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厅、出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也应当悬挂国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麦稻穗、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的底子及垂绶为红色,金、红两种颜色在中国是象征吉祥喜庆的传统色彩。
天安门象征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不屈的民族精神;齿轮和麦稻穗象征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五颗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站起来了。
参考字来源:中国网- 哪些地方可以悬挂和使用国徽?
首先,最常见的国徽是在货币上,旧式硬币和现在纸币正面的左上角都有国徽。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对国徽的使用场合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应当悬挂国徽的机构包括: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中央军事委员会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
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悬挂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国徽
应当悬挂国徽的场所包括:
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12]
应当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机构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应当印有国徽图案的文书、出版物等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
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
国徽的悬挂和使用
根据我国国徽法的有关规定,国徽的悬挂和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国徽的悬挂。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均应当悬挂国徽。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悬挂国徽。另外,在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厅、出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也应当悬挂国徽。
2 国徽的刻印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以及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的印章,也应刻有国徽图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均应印有国徽图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报封面;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也要印有国徽图案。
尊敬、维护和捍卫我国国旗、国徽,是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热爱祖国、热爱伟大中华民族的具体表现。我们应当严格依照(国旗法)和(国徽法)的规定悬挂使用国旗、国徽,对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