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要盖章吗

2025-04-27 11:51: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需要。
如果你填错并且已经成功上传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到操作后台系统内的,才需要去撤销更改。

补充: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详细操作说明如下:

1、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显示选择界面

2、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3、接下来以销售方申请为例介绍信息表的具体操作

(1)选择开具信息表的原因,必须输入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然后点击“下一步”;

(2)系统确认可以对此张发票开具负数,点击“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具界面,系统自动转换购方及商品信息,确认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并打印信息表。

注意点:

(1)此时如果需对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则修改后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对应蓝票合计金额,否则系统不允许继续开具此信息表。

(2)“打印”按钮等于保存功能,如不点击,系统无法保存。

(3)对库中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商品行中,不再显示折扣行信息。

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传

(1)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项。

(2)在查询界面,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上传操作,提交税局审核。

(3)审核后变为“审核通过”,且显示信息表编号可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必须确保网络连通)

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显示发票号码确认界面,确认无误,请点击“确认”;

(2) 进入发票开具界面,请点击“红字”按钮,下拉菜单共有三种选择;

1、选择“直接开具”,请依次输入信息表编号、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选择“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红字信息表文件,一般为XML后缀的文件

3、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显示信息表选择界面,请点击“下载”,在选择需要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再点击“选择”。

(3) 然后就与正常发票开具一致,点击“打印”

回答2:

不需要盖章。
国税总局网站之权威回答: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因此,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符合2014年第73号公告规定的,纸质《信息表》没有规定需要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的印章。

回答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因此,纳税人按照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申请的《信息表》无需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

回答4:

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