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进行威胁,或者先动手打我,我可以用自卫吗?

2025-04-29 01:28:4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要知道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在警察办案也是看人的,对不同的人是采取不同的方法,我朋友有一起和你差不多的事,我说说你就明白了。
我的朋友是做熟食的,他进了一个超市,那是按件收钱的,也就是卖一件提多少给超市,每天进货要从他们那通过,可我朋友也不是老老实实的人,他在衣服里揣了一块,夹带就进了,后来超市管事的来了,让他脱衣服,还要没收他的全部货,还不准他摆,很嚣张的,我朋友当然不干,他说大不了就不在他这做了,,那个管事的交流一群对面小区的保安来打他,那你说他会怎么样,当然是自卫了,面对一群人,都拿那种和小棒子一样的是警棍还是什么的我不知道名字,反正这么说你也明白是吧,他躲到自己柜台,拿了一把刀在手上,让那些人别过来,最后还是被打的不成人形,到也就吓唬阻止别人,他也没那胆子,可后来那个管事的不但打了他,还把送到派出所,派出所把他关起来对他这么说的:本来呢,是他们不对,可你不该拿刀,这就是你不对。”他还在解释,他们人多,个个都有家伙,我就一个人,我拿刀是阻止他们伤害我。你知道派出所怎么说?‘他们拿的那个是工作配发的,不代表会用这个打你,可你拿刀就是不对,刀能随便拿吗?n那是犯法的。’我朋友不知道怎么说了,好像是自己做错了,他还在这找原因呢。
所以说,官字两张口,有理说不清,你要碰到不公平的事,也别忿忿不平,你就记得几点,把你为什么会带甩棍的原因想好,想合理了,在抓这一点,他们3个人,我是孤身一人,他们有车,我是步行是他们下车来找茬的,是他们先动手的,绝对不要说你先动手,这是应该找不到目击证人的,我们相信法律,但执法者往往带有私欲,我吧朋友的事告诉你,就是希望你能保护自己,我不想再一次看到不公平的是在我身边发生。珍重,朋友。一生无忧!

回答2:

双方因事情争吵,一方先动手打了对方,另一方立马回击。这通常被认定互殴行为,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