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给你的情况定个性,劳务派遣公司的做法肯定不合法。
然后我们慢慢分析: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以上明确规定了无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
第二:社保问题。
这个问题建议到劳动监察举报,劳动监察核实后会责令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第三:补偿金&赔偿金
这两项费用劳动合同法上是有区别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了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赔偿金,前提是单位有解除的行为,一般从几个情形可以认定单位解除了:1、给你办理了退工;2、给你保留了退保;3、给你发了书面解除通知;4、其他可以认为解除的情形。
你说的情况是不发工资、单位一直没交社保,这两种情况无法认定单位已经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了。你说的等同于终止了是欠妥当的。
赔偿金的金额是经济补偿的双倍。
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你的工作年限,一年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比如你在单位工作5年了,如果涉及到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单位需支付5个月的经济补偿。
最后,总结一下你接下来该怎么办:
1、首先确认是否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如果解除了,且是违法解除的,可以仲裁申请赔偿金。
2、劳动关系还续存的,立刻以书面形式要求单位支付最低工资,设定一个期限,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单位还是没有支付你工资的,你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同时,你可以仲裁申请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正常来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那么就得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拖欠工资了(顺便问一下,拖欠多久了?)可以主张获取应得的报酬,社保也可以主张补缴(但补缴是有限期的)
另外,建议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会有好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