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给,难道这爱情就想商品一样吗?租用期满后就要交租吗?在感情里面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分了就分了,我觉得找对方要分手费,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我上面观点是代表着生活在现实社会中..
如果说在人村的话,分手就没有那么简单的,人家女孩子就很难嫁出去的,肯定要给适当的补偿啊.
不过分,20-25这段时间是女人最宝贵的时间,我朋友23的时候都结婚了,是该给这种男人一点教训,玩完了就想拍拍屁股走人了.1万我还觉得少呢.
我认为一定不能给...
不管你经济情况怎么样...
二个人在一起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
你让青春难到我们男人就没有嘛?
就你们女的青春之钱啊
他这是拷炸,不能长的他这种气焰
如果不是那女的自己主动开口问你要的话.
也许我们可以给他点...你说是这道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