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对于共同故意犯罪中,有主犯、从犯、教唆犯。具体概念和量刑规定如下 :
一、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量刑方面,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