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党委委员不可以参加党委会。由党委决定是不是可以列席,一般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宜列席党委会,特殊情况党委可以开扩大会,可以列席。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全体会议至少每年举行1次,不设常委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2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