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哥哥名义购买了房产,哥嫂离婚,嫂子想分这套房子,怎么办?

2025-03-04 09: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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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按照婚姻法的解释,在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是不应该作出判决的。应该等待有产权证后才处理。你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
第二,所以,在他们离婚期间不应该处理此房屋,如果他们在离婚诉讼中提到此房屋,你可以对他们要分割此房屋提出异议,并写出书面申请,要求将此房屋在取得产权证后另行处理,到时,你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加入到他们争夺此房的诉讼中去。
第三、如果产权证办到你哥哥名上,那么法院有可能要认定为共同财产,你的交款凭证如果法院全部认定,就会按你们间是借贷关系处理。
你的取款凭证和借款的证人这些证据都重要。

回答2:

你必须证明这套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是你,才能拿回你所出的购房款。
房屋属于不动产,所有权以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准,因此这套房子所有权是属于你哥哥的,而婚后取得财产属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你嫂子是可以要求法院予以分割的。但是你的购房款如果能够证明是你出的,则这些钱属于你哥嫂的共同债务,他们要把这钱还给你,只能分房子价值中增值的部分。

回答3:

说实话,你的官司很难打,法院应该会支持你嫂子的起诉,因为你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你取钱借钱是用来购买该套房屋。
但可以出个主意给你,让你大哥写个借据给你,就是他借了你多少钱用于购买该房屋,这样你嫂子分到该房子的同时也应当承担对你的债务,她执意要房子的话就必须付你一半房款,这样你也就没什么损失,
如果你真的需要该房屋,可以在前条的基础上让你哥哥和嫂子协议,她既不承担债务也不分该房屋

回答4:

这房子是你哥嫂的,你嫂子有权分走一半!

回答5:

按法律程序来说~是会判给你哥哥嫂子的,如果找证据的话,你就找当年你买房的票据之类的~还有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