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社会保险规定,参保人在流动就业时,待新就业地建立社会保险后,即可按照规定将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就业地,使得两地的社会保险关系得以接续。就你的个人情况而言,若在北京工作期间,有按照当地的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如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深圳,则需要向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申请社会保险转移凭证),然后携带该凭证向目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后续则由两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使得两地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建议,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的形式,先向北京市的社会保险机构查询有关参保情况,以及申请办理转移凭证的程序,以便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