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到财物不归还失主,属于刑事犯罪吗?

2025-04-28 1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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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公民拾得遗物,应当如数交还失主;如果失主不明,就要交给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处理。拣到财物不归还失主,是对失主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不法行为。失主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如果因此遭受损失,可要求赔偿。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