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025-04-25 03: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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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出生证明现在规定是不能收费的。

回答2:

当初在哪里办理的,就去哪里找原始资料,复印原始资料。然后需要登报纸声明原出生证明作废,在开具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未落户证明信,然后写一份申请书,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在发证单位就可以办理一个新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