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如果是在犯罪地被捕获发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羁押回监狱后发现的,则由服刑地法院管辖。 所以此案中B、D法院都有管辖权;但A是在犯罪地D县被捕获的,而且D县先于B县法院受理,所以此案应由D县人民法院受理。
B有管辖权 应有D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