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生有一女后领证,领证一年后才给女方娘家些钱,要离婚,男方要求还,请问该怎么办?拜托各位大

2025-04-28 19: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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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领了证就是结了婚,现在如果要分开就是离婚。当初给的钱属于彩礼钱,如果不是很多,在当地有这样的习俗的话,是不需要退还的。 如果要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 年轻人就是这样,动不动就吵着离婚,让他改邪归正,好好工作才是真的,离婚不能解决为题,有了小孩,都要为小孩子想一想,一个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孩子是很可怜的。给小孩一个美好的明天是你们为人父母的义务,好好找他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