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选择合理销售方式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

2025-04-27 01:21:4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分别成立生产与销售公司并进行单独核算,将生产公司生产的产品低价销售给销售公司,以达到少交消费税的目的。

税收筹划不仅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要降低生产成本。

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扩展资料:

消费税是单环节征税,即对生产环节计税,对流通环节和终极消费环节则不计税。因此,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但又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独立核算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以较低的计税依据计算出来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也较低;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则不交消费税只交增值税。这样可以起到节税的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的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这也就是企业利用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节税的前提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回答2:

1、减少和应征消费品在一起捆绑销售的其他商品,防止这些其他商品按价外收费征税,就比较冤了。

回答3:

分别成立生产与销售公司并进行单独核算,将生产公司生产的产品低价销售给销售公司,以达到少交消费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