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16期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琼府〔2010〕6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百姓住有所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号民生工程。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强岛富民战略,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建设好海南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