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拘留15天期满后,还能再拘留15日吗?

2025-04-26 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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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合理如果警察判定的是拘留15日的处罚,不会在追究了。
车取回来要等交通事故处理完。
如果对方要的赔偿和你们有差异,可以叫他们去法庭起诉。他们不肯去法庭那就耗着吧。

回答2:

如果当时报警或者有联系方式,第二天走的应该不能认定为逃逸。何况拘留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怎么能对方怎么说就怎么做呢?
另外赔偿属于民事行为,公安机关是没有权限规定谁赔多少的,如果双方谈不拢,只能法院解决,法院解决一方拒不执行的,另外一方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公安机关不能直接说你该赔多少。
取车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就可以,如果要继续扣车,必须法院的保全执行通知。

回答3:

  不可以,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