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发判决书时让提交保证人和保证金,是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做法。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
只要有人为你担保,缴纳保证金你就可以回家了。说明没事了。
骗人的
那就是判缓刑,也就通常说的监外执行
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