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盗取别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什么犯罪?

2025-03-13 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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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网上盗取别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对象仅限于使用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脱离计算机信息系统存放的计算机数据,如光盘、U盘中的计算机数据不是本罪的保护对象。这里的数据,不限于计算机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还包括权利人存放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各种个人信息。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2:

根据最新修正法案,网上盗取他人信息的,会结合被盗取信息的电脑所在地进行综合判处。以往的信息盗窃判罚都过于轻了,导致恶性事件还是层出不穷,轻则害人毁机构,重则泄漏国家机密。最新变化:如果被盗窃资料失窃电脑所在地是公共场所的,按信息盗窃刑罚处理。但如果资料失窃地点是在国家机构的电脑上,有可能牵涉到叛国罪、商业或政治间谍行为以及连带性经济损失判刑及刑罚。而如果是在私人家中的,则出了按入屋盗窃罪、信息盗窃罪判处外,还会连带损失赔偿判刑,行为极端严重的以伤害他人身体及精神赔偿与经济损失赔偿叠加判刑。

回答3:

泄露个人信息罪

回答4:

是的

回答5:

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