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同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冤家。不信?那就来看看我们温暖的“片段记录”吧!
片段一
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地点:教室
“叮呤呤!”上课了。同学们见老师没来,依然谈笑风声。这时,我发现同桌的钢笔“侵略”了我的领土,顿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式把钢笔一扔,正中同桌下巴。同桌气愤地转过身来,开始施展他的“小麻雀功”,我也不甘示弱,开始讲起我那“长篇大论”:“请问,同学,那钢笔我只是一扔,钢笔自己长眼睛,我管它往那儿飞呢,再说钢笔也是有自由权的......”你是知道的,我们俩吵架除非老师,否则谁也不会制止我们的。
因为吵架声音太大,不仅惹来了无数白眼,还引来了老师。结果......不用我说你也知道。
片段二
时间:倒霉日
地点:操场`教室
今天,可真倒霉:我要用钢笔,钢笔却没水了;走在马路上,即使没有障碍物也会跌倒。可让死党看足了笑话。就在这倒霉的一天,同桌已经借我的书一个星期了。我要他还书,他却说没带。我这只“活火山”终于爆发了,我操起水瓶,像老妈追我一样以1秒50米的速度冲向同桌。同桌也不傻,立刻撒开腿朝楼下跑去。死党和全校师生吃惊的望着我和同桌,仿佛我们破了吉尼斯记录(的确,我俩跑的比刘翔还快)。同桌边跑边回头望我,痛苦的叫道:“救命啊!“(话外音:哼哼,这叫“以彼之首,还施彼身”)跑累了,我便回教室了,打着小算盘:”上课他必回教室,到时再抓他也不迟。”
上课了,同学们一窝蜂的回到了教师,走在最后的是同桌。他小心翼翼地进了门,坐到座位上。我抓住他的手,用 水瓶打他背。同桌小声说:“求求您高抬贵手,别打了,我快成肉饼了。我明天一定还给您。”到最后,我拿了他的铅笔盒做低压。
我和同桌的“片段记录”层出不尽,因作文纸不够了,所以就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