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8 年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洲专利的申请、审批及授权工作。欧洲专利申请的突出优点是: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德语之一),提出一件欧洲专利申请,经过一个申请、审查、授权程序,获得欧洲专利后,在全部成员国和延伸国启动生效程序后,即可获得同等国家专利的保护。依目前情况,欧洲专利可以同时在36 个成员国获得同样保护。
欧洲专利申请途径包括两种:一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递交欧洲专利申请(要求或不要求优先权);另一种是PCT 国际申请进入欧洲地区阶段。
(1)提出申请和对专利申请的形式审查
申请人可以英、法、德三种官方语言之一向EPO提出申请。
(2)检索请求及检索报告的公布
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出检索请求及缴纳检索费。对于主张外国优先权的申请,大约1年内可收到检索报告。
(3)公布专利申请
对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EPO将于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
对于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如果PCT公开的语言不属于EPO规定的官方语言,则该申请将以所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的语言公开。如果PCT公开的语言已属于EPO规定的官方语言,则该申请不需重复公开。
(4)提出实质性审查请求
对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在EPO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同时需从EPC缔约国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交纳审查费和指定费。
对于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在提交欧洲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同时需从EPC缔约国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缴纳审查费和指定费。如果缴纳7份指定费,EPC的全部缔约国都可被指定。但延伸国的指定费需单独交纳。
(5)实质性审查
(6)授权、驳回和异议
(7)生效
一般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就必须决定在指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根据各生效国的规定,通常都需要将专利的全部内容翻译成该国的语言,并提交给该生效国。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需在授权公告起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如果申请人未在期限内提交译文,则丧失在该国的专利权。
(8)维持
完成在不同国家生效的工作后,申请人则拥有不同国家的专利,他们相互独立,每一件都需缴纳年费。
详细可参考:http://www.sipo.gov.cn/gjhz/qkjs/201310/t20131023_832329.html
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或者PCT程序。即申请国际专利,申请国际专利最难的就是你必须去对应国家申请,如果不亲自去,就只有找代理商了。不知道小象知产那边能不能做国际专利,不过可以问下,他们蛮认真的
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或者PCT程序。要么你自己去欧洲当地,要么你就找专业代理申请人员。
要说细节问题这个没法说清楚,只能自己找个专业的人员为你一一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