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当撤销其教师资格。凡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者,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