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逻辑呀?童工的父母去劳动局举报用人单位?劳动局说父母违法了,要罚童工的父母的款。后面说童工不成熟了,会影响学校名誉?是这样吗?
朋友。劳动局完全错误了。你作为一个童工父母去劳动局举报用人单位接收童工这是对的。劳动局说童工父母四违法要罚款这个是不对的。后面又说童工不成书了,会影响学校名誉?是这样吗?就这句话中不成书我就不懂了。是不成熟还是不读书了。
这种回答是劳动局错误了。什么跟什么呀?用人单位租用童工本来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会影响到学校名誉吗?根本就不会影响学校名誉的。
这个问题你也不要去劳动局缴纳罚款。你把你手中的证据保留好。可以去法院起诉劳动局或者到该劳动局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该劳动局上级劳动局不给你们申请行政复议。你们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民告官一告一个准。我觉得这个劳动局是有错误的。
雇用童工是用人单位违法,这和学校没关系,而且也没有法律规定童工被雇用监护人要罚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