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如果你们那儿已设立了政务大厅,那儿就应该设有户籍登记窗口,你可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的所需资料,去该政务大厅的户籍登记窗口申报户口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先要在医院把宝宝的出生证明办了,现在都是机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关的证件号是否都正确省的到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不对,产生其他的麻烦。
第二、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爸爸一方或者妈妈一方,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明。
第三、带齐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户政部门给宝宝上户口了,现在新生儿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了,还有就是独生子女光荣证。
新出生婴儿的户口,需要到父母某方所在的派出所办理,需要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每个地方不一样,有的要上环有的不要的。有的要求上环,有的则不用。
以较为复杂的为例: 第一胎,先到妇幼保健站上环,拿到上环证,必须是妇幼保健站的,如果是在别的医院上的环就再去妇幼保健站查一下环,然后去派出所,就说自己要给小孩上户,他会给你一张纸,是男女双方需要盖章的证明。拿着这张纸和上(查)环证、准生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去办理准生证的办事处计生办,他会给你开一个新生儿上户备查联(乡镇是上户证),派出所给的那张纸上要盖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办事处计生办的章。
应为户籍地管辖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请携带原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