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信用社办股金证好不好?

2025-02-27 06: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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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作金融组织一般明确规定其股金是归投资者个人所有,入社时必须投入,退社时可以撤走。对这部分股金,合作金融组织要支付红利,也就是说要对资源的所有者支付使用这种资源的成本。这样,在合作金融组织中,每一位成员都是股金的持有者。另外,由于合作金融组织所特有的制度规定,每位成员对股金的拥有量要受到限制,其下限是个人进入合作金融组织的进入费,其上限是各个合作金融组织规定的认购股金的最高限额。

农村信用社办股金有风险的:

第一,股金违规分红放大了信贷风险。我办在检查中发现信用社股金违规分红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少提呆账准备或将损失挂账等方式,将当年亏损做成盈利,从而进行分红。二是在一般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下违规分红。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信用社资产基础薄、管理落后,加之贷款业务多面向“三农”,本身已累积了较高的信贷风险。每年高比例分红,削弱了信用社自我积累的能力,放大了信贷风险,尤其对亏损的信用社而言,还有可能进一步导致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二,股金违规分红潜藏着道德风险。当前,几乎每一个信用社正式员工都是信用社股东,而且级别越高持有股份越多,股金分红已经成为很多信用社重要的职工福利。逐利需求使部分信用社趋向于隐瞒其真实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通过种种手段“扭亏为盈”进行股金分红。同时,来年分红政策易受上一年分红政策影响而脱离当年实际经营业绩。股金违规分红实际上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无视集体利益风险的突出表现,潜藏了个人道德风险,为少数人以权谋私提供了机会。

第三,违规分红妨碍了信用社的长期发展。自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人民银行实施票据兑付政策对信用社给予资金扶持。其中,资本充足率是央行专项票据兑付的一项硬指标。为迅速提高资本充足率,部分信用社不惜违规宣传,承诺每年高分红来吸引自然人入股。只为分红承诺而来的入股农户和经济组织往往重视短期的回报,并不参与经营管理,也不关心信用社经营状况,由此容易导致经营者控制公司,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而且一旦分红达不到预期,一部分社员必然要求退股,不利于信用社的长期稳定发展。

股金是指(shares)共同基金发行的次级证券;也指投入合营企业或消费合作社等中的股份资金。

回答2:

如果弄得原始股肯定是最好的,如果现在入手的时候比较推荐一些分红利益比较好的农信社股金。

回答3:

还是有风险的,
农村信用社股金越多越好吗?
[日期:2005-06-21] 来源:信合街 作者:霸州市农信联社 杨建荣 [字体:大 中 小]

[dvnews_page]1、增资扩股不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唯一途径。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银行安全乃至整个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证。按照巴塞尔资本协议关于商业最低资本要求的规定,改革后,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因此,短时间内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径只能靠增资扩股,但从长远看,农村信用社应该强化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尽快改善经营状况,增强自我积累能力,提足贷款拨备,从内部补充资本。 

  2、盲目扩张股本金易导致一定程度经营风险。通过增资扩股,信用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支农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然而,随着股本金的迅速增加,资金实力不断壮大,会给信用社带来盲目的投资。目前,由于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能力较弱,资金出路主要是贷款,还不具备通过投资多元化来分散经营风险的条件,另外,我们也要防止由少数人控股现象的发生,尤其要杜绝个别有实力的人高价收购股金证的行为,确保农村信用社服务于“三农”的方向,促进农民尽快达到小康水平。

  3、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信用社应该根据自身的盈利水平去制定增资扩股计划。对农民来说,投入一定资金到信用社入股,就要求有一定收益。除了社员权利外,最根本的就是经济利益,即能不能分红。目前,有些地区的农信社自身盈利水平较低,制定出不切合实际的增资扩股计划,盲目提高分红标准,吸引投资者“眼球”,使投资者对分红产生过高期望。而这种做法最终的恶果是信用社自身难以兑现分红承诺,持股人得不到实惠,极易引发挤提风险。

  4、急功近利思想严重,违规吸收股金,为业务经营埋下隐患。当前,部分农信社为了抢时间、赶步子,尽快完成增资扩股任务,早日取得改革政策扶持,在募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规范操作的问题。如以贷入股、以存化股、吸收域外股金等,这样会使股金风险明显提高,稳定系数大大降低,极易导致新的金融风险。

  总之,农信社不应盲目扩大股本金总额,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结合国家给予的资金扶持政策,合理、准确的测算和确定增资扩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