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户条件: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所需要的材料有: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