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口头或邮件答应,而并未签署在对方公司相关offer文件上签名的话,肯定无法律责任的!至于不去的理由,确实不太说,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对方又不傻,而且是做人资的,这种情况肯定碰到很多,你一说,他就懂的!!我觉得,就直接说找到更好了的了,不用多编什么其他理由。
告诉对方,对对方的职位和薪酬非常满意;
也希望能够到对方去任职;
但是自己公司不能离开,手续交接没有完成;
自己离开现在这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能够等待,请对方等待;
希望对方在自己未到岗之前可以另请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