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变更(婚前医学检查项目)”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新办单位提交。) 2.一般情况需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由申请单位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变更项目的提交此项。) 4.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由申请单位填写并盖单位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有关科室及房屋的平面布局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6.一般情况需提供:有关人员的医师执业、职称证书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行政机关1、复印材料均须由申请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填写日期及加盖单位公章;2、提交复印件时,需出示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