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对所有农村个人建房都适用吗

2025-04-05 04: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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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如果你准备使用的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那么一般来说: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市、乡/镇都应进行建设规划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你需先问清该片土地是否已在规划区内,如是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申报审批建筑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证等手续;2、如果该片土地不属规划区内,由于该土地仍是村集体所有,使用仍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同意。3、如果是在你自己合法承包的土地上,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不能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