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条件,且人事档案在杭州人才市场管理;
2、符合本市公安部门规定的进杭落户政策;
3、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
准备的材料
①毕业证书 、就业报到证
②户口迁移证( 或户口本、户籍证明)
③与现在杭就业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须在职)
④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落户当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缴费状态须显示已参保或已缴,且单位在缴)
⑤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夫妻双方在杭无房证明
⑥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