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是不是不发工资时才能领

2025-03-14 2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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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失业保险的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因此,本人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是规定所允许的,如果这个月不领,下个月还是可以再领的,不过不要超过40日哈(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按规定可以领取18个月,是从领取开始计算的,未领取的月份不计算,因此也就没有“自动放弃”的说法。即使这次不领,以后再度失业,仍然可以继续领取,反正在退休之前最多只能领取24个月。
如果已经重新就业,就不可以领取了。
不过,职工失业期间可以不用交纳社会保险费,也不视为中断。如果既不办理失业手续,又不去交纳社会保险,将会造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中断缴费,会给自己的保障造成损失。

回答2:

符合相关条件才能领。
1,
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农村户籍的,个人不参加失业保险的,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回答3:

工资可以领。
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应该尽量登记就业状况,以便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你的就业状态并避免重复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