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诉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区别

2025-02-25 1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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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诉:与判决有不同意见时,申请再次陈述、说明、辩解事实。例,“法官大人,我不是狼人!我觉得,我有必要再申诉一下!”
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权益、滥用职权等行为不合理、不合法时,我们可以说:“我不服!我还要检举!我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常见的民告官。
复议:“复"就是重复,再次。对于行政行为不服时,复议就是向上级行政部门或者同级政府告状,需要他们协助重复审议,double
check一下。毕竟,往往更高级别的说法让我们觉得更权威,双重判定会更准确。

回答2:

不同点:1、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
2、行政诉讼是外部监督;行政复议是内部监督,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
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对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相同点:
都只是受理具体的行政行为

回答3:

申诉是部门内部人员对内部行政行为的救济,比如,对单位的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诉。诉讼是对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复议是对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部门的上级或同级政府提出的救济,要求行政部门的自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