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法的比较和选择

2025-04-30 06: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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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也就是说,对于某一项资产所能采用的方法,是视资产性质、机构资源、评估师执业能力所决定的。比如说对于一套需要评估其市场价值以供交易参考的一线城市的住宅,评估机构及评估师选择了市场法作为最终结论的计算方法,但是对于同样位于一线城市的一套作价入股用的某行业专用生产设备,评估机构及评估师则有可能采用成本法。同样的,对一线城市的住宅评估师采用了市场法,但是对于一线城市的写字楼,评估师则有可能更为偏好收益法。再打个打方,同样对于上面的那套设备,承接业务的评估机构恰巧知晓那套设备最近有几个公开的租赁交易案例,那收益法就变得适用了。

所以说,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受诸多因素限制的,并不单单与资产的类别有关。

具体的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否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行业要求的同意标准?
以资产评估为例(此处资产评估仅指财政部为主管的评估行业),一般评估业务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仅受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法的限制,基本准则限制如上所述,只有一个模糊的恰当,而新颁布的资产评估法同时规定,评估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以外,应当选择两种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除上述总体的约束外,对于特定的评估业务,会存在准则的强制要求或者相关法规的硬性规定。比如: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第三十六条:会计准则规定的资产减值测试不适用成本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第二十八条:在没有可比交易案例也无法合理确定收益时可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实际上由于前述规定的存在,使用成本法评估相应资产时便容易在方法的选择上受到质疑,可以说是一个较强的约束)

除了上面两个例子,还有不少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地方上可能不成文的口头要求,比如某地在资产评估法出来前就一直要求评估机构对于国有资产评估必须要用两种方法之类的。。。

不同评估机构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是否必然或通常会采用同一种评估方法?求解。
对于常见的资产,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通常是一样的,比如市场活跃的房地产、二手车辆。但是对于公开交易较少或者新兴的评估方向,所用的方法则可能存在差异,原则在第一个问题下已经作了说明,即除了资产的类别以外,评估机构的资源、所派评估师的执业能力均会对评估方法的选取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导致题主第一句话所说的问题,即

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结果可能相差巨大,
事实上就理论而言,在所采用方法均适用于相应资产的情况下,不同评估方法对于同一项资产所能得出的评估结论应当是相近的。如果存在较大差异,有可能是评估师所考虑

回答2: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涉及企业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考虑到我国目前的产权市场发展状况和被评估企业的特定情况以及市场信息条件的限制,我们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与此次被评估企业相类似的参照物及交易情况。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XX股份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动仓储车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因素、行业竞争状况、企业竞争地位能够合理分析,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影响企业收益的各项参数能够取得或者合理预测,其面临的风险也能够预计和量化,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项目对委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资料收集完整,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结合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项目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在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形成各自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在对两种评估方法具体应用过程中所使用资料的完整性、数据可靠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用其中一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