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回答的很对。相对来说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更为便捷点儿。
如果从劳动合同法方面来说,08年后,自用工当月起就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关于保险方面仲裁可以申请公司补缴。关于试用期方面,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你四个月试用期的话,那只能是三年以上合同或无固定期合同可以约定这么长时间的试用期。
但看你根本就没签合同,用工一月后,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期公司需支付双薪。而且如果从合同上来走,转正后公司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未通知需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同时向你工作了八个月,公司还应支付一个月赔偿金。
当然了,前提是你需要向仲裁证明你存在以上劳动关系以及实际用工情况。
向仲裁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证据。直接证据可以是劳动合同,间接证据社会保险,工资记录,考勤记录,录音录像等。就看楼你能拿出什么了。。。
具体的建议先可咨询当地仲裁委,祝好运。
p.s.北京劳动仲裁类免费,不知道全国一样不一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深圳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你可以向深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要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