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既然公司已经认定你是工伤,现已住院治疗,但公司不给医药费和生活费,而你自己又没有钱去垫付,对于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到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为了自身的利益去维权,首先你应该和公司的领导去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的话,你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最好聘请一位有资质的律师来帮你解决,只有这样,你的问题才能妥善得到解决。
那你找公司协商啊,医药费处理的事,一般工伤医药费有两种情况,自己垫付,活着走工伤流程报销,如果你不垫付的话就走工伤流程,医院会走工伤流程不用你出一分钱。到你康复,做工伤鉴定时所有的医药费,误工费都会结清。
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请,查实后会要求单位执行的。但这些都需要时间走程序,短时间还是需要借钱或申请医院的救急。
先把并解决找有关部门能解决但是需要很长的程序你应该没有钱可以借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