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有执法权吗可以贴罚单吗

辅警有执法权吗可以贴罚单吗
2025-03-10 13:16:1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辅警没有执法权,不可以贴罚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辅警一般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是正式的警察,没有相应的执法权,不可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又称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权限和职责如下: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二、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四、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五、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辅警不可以从事以下的工作:1、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2、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3、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执行刑事强制措施;5、作出行政处理决定;6、审核案件;7、保管、使用武器、警械;8、以自己名义执法;9、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