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一、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流程如何?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二、法定继承人需要证明材料有什么
法定继承人需要证明材料有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当提交护照原件,注销户口的,应当提交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录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在中国死亡的,应当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在国外死亡的,应当提交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审核后,公证员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