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户口本丢了的补办方式如下:
1、居民户口簿丢失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办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关系、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3、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户口簿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需要填写《入户申请表》;
2、到居委会或者单位开具户籍的个人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当地的住房证明和入户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生活来源的证明;
5、若是申请共同居住的亲属还需要提供亲属的关系证明。
二、户口簿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户口簿要妥善地管理,避免遗失,对于相关户口登记需要进行户籍的调查;
2、户口簿严禁涂改、转让,甚至是借用,如果遗失后要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进行登记补办;
3、个人和单位不能在户口簿上进行记载,只能由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4、户口簿有人员的变动要及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户口簿丢失后当事人需要及时去进行补办,通常只要证件齐全,当场就可以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需要5天就可以补办完成。但是当事人补办户口簿时需要带齐材料,以免补办不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首先,请确认你的户口本已经遗失。如果确人已遗失,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最佳选择)和身份证复印件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民政大厅,填写户口薄丢失补办申请单,即可立即补办,当天申请当天打印补办。
当然,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的具体审查,是指户主应当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并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与民警核实具体环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