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否有公摊面积

2025-03-29 03: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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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的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的住宅,公摊的系数约在15%-20%;高层的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

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各套 ( 单元 ) 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的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

所谓的公摊系数,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

得房率标准如下:

1、高层的塔楼住宅(75%——78%),公摊系数为(22%——25%)

2、高层的板楼住宅(78%——85%)

3、小高层的板楼住宅(85%——88%)

4、多层的住宅(88%——95%)

得房率=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建筑面积

扩展资料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片区开发建设的意见》规定:安置房为小高层、高层的,电梯及由电梯增加的走廊公摊面积不计入回迁安置面积。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回答2:

旧房子拆迁时,按产权交换的,当时丈量的是室内面积。现在拆迁安置房,交换时,是算室内面积,还有包括公摊面积也要算在内。例:当时按产权交换,旧房子是150平方的(此为室内面积),签约写着交换150平方的安置房。那此时150平方是否要包括公摊面积在内,还是只是安置房的室内面积。

回答3:

一般都是说的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的),像你们那种登记法,最好合同上就注明交换120平方的安置房为室内面积,不然肯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