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司法》,合法存续的公司要“不存在”有两个途径:一是股东自己清算解散,一是重组。所以,资不抵债不是公司不存在的条件,尽管资不抵债,它该存在还是存在的,而且只有没有违法现象,就是“合法存续”
2、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是正常现象,可以转让给其他公司,也可以转让给个人,可以在资不抵债条件下转让。也可以在正常条件下转让,只有没有不合法的行为。
只要还没有破产,股权就存在。可以转给私人,不过,私人接到股权风险很大,一旦公司没有重整,而是直接破产,股权就没了。
公司资不抵债,股权仍然存在,可以进行转让。
只有公司破产清算后,股权才会消失。
如果没有宣布破产,股权还是存在的,只是肯定无法兑换现金了。
股权还存在,可以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