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岗位明确要求是“限2017年应届毕业生”,则2016年毕业生不得报考。
若2016年毕业生符合“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具体岗位信息需查看2017年度国家公务员招录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