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排放标准符合国I及以上标准的甘N牌照机动车可以落户到兰州,需要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到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大路46号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东乡族自治县分所,由车辆管理所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到兰州市静宁路134兰州市交警支队城关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办理转入手续。
Ⅰ、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回族自治州(简称临夏州)是中国两大回族自治州之一,1956年11月设立。临夏州位于黄河上游,东临定西市,西倚青海省,南靠甘南藏族自治州,北濒兰州市,是甘肃西南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汉藏贸易枢纽。
车牌代码:甘N
Ⅱ、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章 登 记
第二节 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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