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只有检察院才有批准逮捕的权利。
逮捕证本来就只有公安局(执行单位)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