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公司倒闭了,我还需要继续还分期吗

2025-04-13 00:26:1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

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回答2:

你这是被骗了,当时分期的时候就把你骗了。
现在只能硬着头皮还钱了,要不然上征信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