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索要分钱财,并不必然构成敲诈,应该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敲诈的被害人隐瞒有配偶的情况而与他人交往,索要分手钱财的行为人,则有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的受害人。就不是简单的敲诈勒索案件,需要综合全案证据来衡量是否构成犯罪。情侣之间索要分手钱财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算了,决定权在对方手里。这种索要只有道德上谴责力,而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自愿签订赔偿协议的情况,另当别论。
算的,但如果是大件的物品,分手后能归还的也就是要还了,两清最好。
说明要钱的那个小气的很,除非花了很多很多的钱
看你们怎么想的了
和平分手,还有什么费用啊